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大食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广州明志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1民初116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州市花都区之一。

被告:广州明志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叶展荣。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鹏,广东登攀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广州大食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

原告***与被告广州明志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大食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黄春成

人民陪审员王艳玲

人民陪审员冯瑞芳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张旭

裁判日期 2019-12-03
发布日期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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