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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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万元及利息(含罚息)[至2019年6月20日的利息为1,046.1元,之后按月利率7.735‰(5.95‰×130%)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23.79元,财产保全费870元,共计1,793.79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19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