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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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新东方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广州市新东方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赔偿原告***误工损失10312.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4590元,原告负担4532元,由被告负担58元,被告负担的受理费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8 |
| 发布日期 | 2020-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