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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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广州汇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超安达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深圳市超安达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价值以759841.75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4319元,由申请人广州汇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11-29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