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汉汉业兴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孝感市华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终结本院(2019)鄂09执301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4-24 |
| 发布日期 | 2020-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