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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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佛山市全益鞋机有限公司 广州市红成鞋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广州市红成鞋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895元(原告已预交),本院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应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缴费通知次日起七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将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18-10-12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