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漯河市恒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漯河大河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漯河大河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房产大河花园4#(预售证号(2019)漯住建售字第0705号)402、403、404、405、406、407、408、410、414、417、501、502、504、505、506、511、601、602、603、604、605、606、607、608、609、610、611、612、613、614、615、616、617、618、701、702、703、704、806、807、814、906、907、908、912、914、1007、1009、1010、1011、1012、1013、1014、1015、1016、1101、1102、1103、1104、1105、1113、1114、1115、1116、1117、1118,大河花园23#(预售证号(2012)漯房管售字第1098号)106、大河花园10#(预售证号(2012)漯房管售字第1093号)105、大河花园21#(预售证号(2012)漯房管售字第1097号)904、大河花园20#(预售证号(2012)漯房管售字第1097号)107、大河花园4#商铺(预售证号(2019)漯住建售字第0705号)304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5-9 |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