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太原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

二、冻结、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三、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四、以上冻结、扣押、查封、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人民币本金77460.17元、利息937.98元、罚息4246.93元、复利166.062.44元及自2019年1月4日起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双方签订的《中信银行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付)及加倍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太原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执行人太原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执行人***追偿,和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申请执行费1303元、案件受理费848元、律师费29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4-24
发布日期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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