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合丰志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川0106民初15767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万幸,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新疆合丰志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新疆合丰志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12-17
发布日期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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