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明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磊业鼎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京津冀新房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纠纷
法院 霸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与被告河北明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3日签订的前期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无效。

二、被告河北明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原告***购房诚意金118302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24元减半收取2512元,由被告河北明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3-18
发布日期 2020-06-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