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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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德客隆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天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湘0304民初4184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被上诉人湖南天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2000.34元、水费289.2元,共计2289.54元; 三、驳回被上诉人湖南天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负担12.5元,被上诉人湖南天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负担25元,被上诉人湖南天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5-7 |
发布日期 | 2020-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