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海正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苏州喜临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苏州港龙吴中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纠纷
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902元,由上诉人苏州港龙吴中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喜临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522元,由上诉人***、***负担380元。上诉人苏州港龙吴中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喜临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多预交的上诉费2706元,本院予以退还。上诉人***、***多预交的上诉费1522元,本院予以退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9-30
发布日期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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