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金大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苏州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安徽有限公司 苏州新城创佳置业有限公司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力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航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苏05民初657号民事判决; 二、苏州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居间报酬人民币30471417元及违约金(以30471417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自2016年9月24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5543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59300元,由***、***负担330143元,由苏州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2915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54300元,由苏州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29157元,由***、***负担32514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06-0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