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东方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省东晟燃料有限公司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东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江苏省东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7010元,本院退还东晟金属公司管理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6 |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