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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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江苏省东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7010元,本院退还东晟金属公司管理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06
发布日期 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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