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开联(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新2702民初73号

原告:开联(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光辉,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伟,该公司员工。

被告: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住***。

诉讼代表人: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开联(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向原告开联(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原告开联(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开联(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王铁宏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

书记员张丽

裁判日期 2020-05-13
发布日期 2020-06-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