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发布于:2020-06-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创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调解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0)浙0103民初3234号

原告:浙江哲鼎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杭州市下城区建国北路658号海华广场1003室。

负责人:徐阳,主任。

被告:杭州创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浙江浙江哲鼎律师事务所与被告杭州创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杭州创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支付原告浙江哲鼎律师事务所顾问费、代理费合计20000元,该款自2020年6月起至2020年9月,每月25日前支付5000元直至全部付清;

二、若被告杭州创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第一项条款约定按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则被告杭州创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另行支付原告浙江哲鼎律师事务所已放弃的顾问费、代理费25000元,且原告浙江哲鼎律师事务所可就全部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三、原告浙江哲鼎律师事务所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原告浙江哲鼎律师事务所自愿负担。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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