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绿神食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282民初3612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江苏绿神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宿迁市宿豫经济开发区嘉陵江路南段西侧。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江苏绿神食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诉讼费缴纳通知单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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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20-5-14
发布日期 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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