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唐山德生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红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唐山德生防水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唐山德生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唐山德生防水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在其开户银行内的存款595000元,如存款不足,查封、扣押其相应财产。

案件申请费3495元,由申请人深圳市红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5-20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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