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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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唐山德生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唐山德生防水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在其开户银行内的存款595000元,如存款不足,查封、扣押其相应财产。 案件申请费3495元,由申请人深圳市红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5-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