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景博物资有限公司
国晟农产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安徽安庐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安徽安庐建设有限公司、***、国晟农产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800000元(期限为实际冻结之日起一年)或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其他等值财产(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安徽景博物资有限公司司缴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4-28
发布日期 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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