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泰市福利石英玻璃厂
山东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新泰中巨化工有限公司
安徽天地人塑胶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
法院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469元,由新泰市福利石英玻璃厂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5-27
发布日期 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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