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南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广西隆林洪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诈骗
法院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单位广西洪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犯合同诈骗罪,判处罚金十万元。

二、被告人谭文洪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8日起至2020年6月7日止。)

三、责令被告人谭文洪退赔被害人郭某1人民币五十万元。

上述所判罚金、退赔款限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退赔,逾期不缴纳、退赔的,强制缴纳、退赔。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裁判日期 2019-12-24
发布日期 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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