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武汉市宏盛安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应在保险限额内承担674191.90元的赔偿责任,分别支付原告***、***、***、***、***624191.90元、被告***50000元;此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逾期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0708元减半收取计5354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3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