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1302执6276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董事长。 被执行人: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姚家庄村村民委员会,住***。 负责人:姚主任。 申请执行人山东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姚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鲁1302民初953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被执行人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姚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通知结案。并将被执行人已公开被执行人信息屏蔽、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删除,解除限制消费、查封、冻结财产等执行措施。 二〇一九年九月四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