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华速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原告上海尊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华速实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签订的《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合同编号:2019转让0549034)。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元由被告杭州华速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上海尊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杭州华速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3-4 |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