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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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大正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苍溪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0824执恢220号 申请执行人:杨松先、杨平 被执行人:陕西大正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杨松先、杨平与被执行人陕西大正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根据申请,依据双方和解,已自动履行义务,并已兑现全部案款。对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2018)川0824民初2529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5月15日已全部执行兑现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