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02民初2006号 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住***。 负责人:王某,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于某某,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崔某某,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在审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20日立案。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3-6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