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龙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永康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对昆明市官渡区盛世五金机电经营部应支付给原告浙江龙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货款2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款限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完毕。 如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时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5-29 |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