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铁八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106民初212号 原告:重庆烨烁实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周勇,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屈靖雯,重庆嘉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铁八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罗国权。 原告重庆烨烁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中铁八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原告重庆烨烁实业有限公司在本院向本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重庆烨烁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罗黎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 书记员张翠嫆 |
| 裁判日期 | 2020-01-10 |
| 发布日期 | 2020-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