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烟台卓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蓬莱市润平建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烟台嘉桐酒业有限公司
蓬莱市人民医院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
法院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2017)鲁0684民初2991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

二、变更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2017)鲁0684民初299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上诉人***赔偿被上诉人***医疗费、二次手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住宿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等损失共计133553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9413元,由上诉人***负担6352元,由上诉人烟台嘉桐酒业有限公司负担306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1-25
发布日期 2020-06-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