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烟台龙湖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纠纷
法院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612民初1038号

原告:烟台龙湖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童,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连慧,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辰光,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烟台龙湖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2日立案。原告烟台龙湖置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烟台龙湖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贺洪春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日

书记员丛媛

裁判日期 2020-05-20
发布日期 2020-06-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