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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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共荣(中山)合成树脂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共荣(中山)合成树脂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9000000元,冻结、查封、扣押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9-17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