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黑龙江省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中心医院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2,700.00元,减半收取1,350.00元,由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负担1,190.85元,由***负担159.1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700.00元,由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5-20
发布日期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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