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齐齐哈尔市石成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忆乡园农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赔偿原告齐齐哈尔忆乡园农业有限公司青储窖围墙北墙财产损失人民币3.28万元(16.4万元×20%)。 执行办法:待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执行。 二、驳回原告齐齐哈尔忆乡园农业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122.00元,由原告齐齐哈尔忆乡园农业有限公司负担3502.00元,被告***、***负担620.00元。鉴定费12000.00元,由忆乡园农业公司负担9600.00元,***、***负担2400.00元。保全费1170.00元,由忆乡园农业公司负担936.00元,***、***负担234.00元(以上款项均已由忆乡园农业公司预付,***、***随案件款一并给付忆乡园农业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用,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6 |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