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柳州顺元运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法院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柳州顺元运输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运费4030元;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应当履行的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柳州市顺元运输有限公司负担并径付给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3-12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