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银支行
长沙新港凯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联正仓储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物资哈尔滨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超越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鹿荣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
法院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582元,由上海鹿荣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0-22
发布日期 2019-12-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