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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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 杭州橙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返还原告杭州橙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偿款人民币52366.27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支付原告杭州橙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利息人民币8723.12元(暂计算至2019年5月15日,此后以欠付代偿款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的标准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杭州橙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507元,由原告杭州橙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180元,由被告***、***负担人民币1327元。财产保全申请费人民币703元,由原告杭州橙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73元,由被告***、***负担人民币630元。公告费人民币560元,由被告***、***负担。 原告杭州橙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3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