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哈尔滨易坤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书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哈尔滨易坤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货款265,672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给付该款自2017年12月17日至全部付清时止的利息。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43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1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