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同纠纷一案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佛山市柏裕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市雄盛王府商城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顺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19)粤0604民初1155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19)粤0604民初1155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佛山市雄盛王府商城投资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佛山市禅城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15日逾期交楼违约金50016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佛山市雄盛王府商城投资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121元,由***负担547元,佛山市雄盛王府商城投资有限公司负担57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87元,由上诉人***负担969元,被上诉人佛山市雄盛王府商城投资有限公司负担1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