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同纠纷一案

发布于:2020-06-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佛山市翘楚投资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房地产测绘中心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纠纷
法院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9)粤0605民初237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9)粤0605民初237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佛山市翘楚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17944.1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6.54元,由佛山市翘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63.08元,由佛山市翘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8-23
发布日期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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