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阜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阜阳市开发区新强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阜阳市颍泉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阜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双方继续履行,阜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协议约定的位于古泉新村安置区5#楼801室的还原房屋交付给原告***;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650元,由阜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7-16 |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