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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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撤销本院(2019)辽11执保16号执行裁定,解除对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锦州银行40×××17账户的冻结。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20-3-19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