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海上嘉年华(青岛)置业有限公司 青岛链家高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海上嘉年华(青岛)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青岛链家高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代理费2441342.7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694元,减半收取13347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8347元,由原告承担467元,被告负担178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5-3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