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济源市祥和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济源市祥和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250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800元,由二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八份,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4-30
发布日期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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