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济南立天唐人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03民初3532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代理人:张燕腾,北京市观韬(济南)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济南立天唐人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童云峰,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丰丰,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燕腾,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原告***、***与被告济南立天唐人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5-15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