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济南港友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在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的银行存款28万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5-18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