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烟台高见泽混凝土有限公司 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告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或被告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银行帐户内的存款人民币130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查封清单附后)。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