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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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烟台市鹏志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重庆山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润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筑设备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继续冻结被告重庆山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银行其账户内的存款210000元,冻结期限1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5-20 |
发布日期 | 2020-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