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黑龙江广宇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徐州汉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建设脚手架租赁站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建设脚手架租赁站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761.00元(已减半收取),本裁定生效后,全额退还原告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建设脚手架租赁站。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