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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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徐州铜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堡支行 江苏唐基建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江苏唐基建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唐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李怀伟、李超名下1200万元财产的冻结或查封、扣押。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3-9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