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省华茂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襄河农场 哈尔滨实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绥北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哈尔滨实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偿还原告黑龙江省襄河农场人民币32832.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向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0.00元,公告费560.00元,由被告哈尔滨实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3 |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